——杨湖镇党委书记闫涛成功化解房产纠纷,为群众办实事
近日,在颍上县杨湖镇,一场长达十年的房产纠纷在镇党委书记闫涛的积极协调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14 年,颍上县杨湖镇叶岗村何岗人胡余德订购了颍上县鹏达安装有限公司开发的杨湖合作社房产一套四楼 405 号房。然而,由于胡余德一家长期在外,开发商在未通知胡余德的情况下,竟将该房屋以高于合同价转售给他人。2015 年春节,胡余德回家过年时得知此事,他立即找到开发商索要住房,却未能如愿。无奈之下,胡余德向法院起诉,可法院以小产权房开发不受法律保护为由不予受理。此后,胡余德踏上了漫长的上访之路,然而问题始终未能得到妥善解决。
时光流转至 2024 年 8 月,杨湖镇党委书记闫涛在接访时听闻了胡余德的遭遇。闫涛书记对此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并亲自约谈开发商负责人。在协调过程中,闫涛书记从情、法、理多方面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和劝导。从情而言,胡余德多年的奔波与无奈令人同情;从法来讲,虽小产权房开发不受法律完全保护,但开发商的行为违背了基本的商业道德和公平正义原则;从理上说,开发商的行为于情于理不合,事情既然发生,就需要有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经过几次协商,开发商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退还胡余德所有购房款,并向其道歉。双方握手言和,皆大欢喜。
此次房产纠纷的成功化解,充分展现了杨湖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闫涛书记的担当作为和务实举措,赢得了群众的高度赞誉,也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相信在杨湖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杨湖镇的明天必将更加美好。(记者:赵以宝 通讯员 叶德润)